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综[2002]13号)等规定,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北京市电脑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(以下简称快乐8)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组织发行,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(以下简称北京福彩中心)在所辖区域内承销。
第三条 快乐8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,定期开奖。
第四条 快乐8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
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的。
第二章 投 注
第六条 快乐8采用组合式玩法,投注者从1至80个号码中任意选择1至10个号码进行投注,每一组1个至10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彩票。开奖时从1至80的号码中摇出20个号码。
第七条 快乐8投注方法为单式投注,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。投注者可在北京福彩中心设置的快乐8投注站投注。
第九条 快乐8投注者可以选择当期投注或多期投注。当期投注指只购买当期彩票,多期投注指购买从当期起最多连续12期的彩票。投注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或者自选号码投注,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,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。
第十条 快乐8采取有纸化投注,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兑奖凭证,交投注者保存,此兑奖凭证即为快乐8彩票。
第十一条 快乐8投注单正面印有投注机可识别的数字阵列,做为待选的投注号码,背面印有投注说明。
第三章 设 奖
第十二条 快乐8按当期销售额的50%、15%和35%分别计提返奖奖金、发行费和公益金。
第十三条 快乐8有10种玩法。其中“选十”玩法采用浮动奖金设奖,其它玩法采用固定奖金设奖,按所设奖金等级兑奖。 第十四条 快乐8设置奖池。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、单注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,以及弃奖奖金组成。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当期计提奖金时,余额进入奖池;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当期计提奖金时,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。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,用发行费垫支。
第十五条 “选十中十”奖等单独设置奖池,奖池资金由上期“选十中十”奖等未中出奖金、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、当期快乐8总销售额的0.2%、当期“选十”玩法总奖金减去当期固定奖总奖金后的余额组成。
第十六条 如果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等没有投注者中出,则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金滚入“选十中十”奖池。
第十七条 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等做如下特别规定:若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池资金不足20万元,则按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20万元奖金,不足部分由快乐8奖池资金补足,快乐8奖池资金不足时,由发行费垫支。如果“选十中十”奖池资金超过20万元,则按当期“选十中十”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“选十中十”奖池资金。
第十八条 “选十中十”奖等单注奖金设置封顶限额,单注最高奖金不得超过500万元,超过部分进入下期“选十中十”奖池。
第十九条 “选九”玩法设置总奖金封顶限额。若当期“选九中九”奖等的中奖总金额超过500万元,则兑付奖金按500万元计算,按当期“选九中九”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最高500万元奖金,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。超过500万元奖金的部分和单注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进入快乐8奖池。
第四章 开 奖
第二十条 快乐8采用专用电子开奖设备开奖。每次开奖时从1至80的号码中随机摇出20个号码,这20个号码组成当期开奖号码。
第二十一条 快乐8每5分钟开奖一次,开奖号码通过与数据中心连接的视频设备上显示。
第五章 中 奖
第二十二条 根据投注者所选玩法的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符个数(顺序不限),确定相应中奖金额,中奖规定如下:
(一)“选十”玩法。若选十中十,中得浮动奖(封顶500万元);若选择的十个投注号码与所有开奖号码全部不同,中奖10元。
(二)“选九”玩法。若选九中九,中奖50000元;若选九中八,中奖5000元;若选九中七,中奖400元;若选九中六,中奖40元;若选九中五,中奖6元;若选择的九个投注号码与所有开奖号码全部不同,中奖2元。
(三)“选八”玩法。若选八中八,中奖20000元;若选八中七,中奖700元;若选八中六,中奖40元;若选八中五,中奖10元;若选八中四,中奖4元;若选择的八个投注号码与所有开奖号码全部不同,中奖2元。
(四)“选七”玩法。若选七中七,中奖8000元;若选七中六,中奖160元;若选七中五,中奖25元;若选七中四,中奖4元;若选择的七个投注号码与所有开奖号码全部不同,中奖2元。
(五)“选六”玩法。若选六中六,中奖600元;若选六中五,中奖50元;若选六中四,中奖8元;若选六中三,中奖4元。 (六)“选五”玩法。若选五中五,中奖250元;若选五中四,中奖40元;若选五中三,中奖4元。
(七)“选四”玩法。若选四中四,中奖40元;若选四中三,中奖10元;若选四中二,中奖2元。
(八)“选三”玩法。若选三中三,中奖30元;若选三中二,中奖4元。
(九)“选二”玩法。若选二中二,中奖16元。
(十)“选一”玩法。若选一中一,中奖4元。
第二十三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能中得所选玩法中匹配号码最多的奖等,不能兼中兼得。
第六章 兑 奖
第二十四条 快乐8兑奖当期有效。每期开奖次日起15天内为兑奖期,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,弃奖奖金进入奖池。
第二十五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,中奖彩票因玷污、损坏等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,不能兑奖。
第二十六条 单张彩票中奖奖金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,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在兑奖期内到北京福彩中心指定的兑奖地点登记兑奖。单张彩票中奖奖金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(含2000元),可持中奖彩票在任意一个投注站兑奖。
第二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兑奖机构负责代扣代缴。
第二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,兑奖者应予配合。凡伪造、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,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